厦门税局答疑精华汇编(20190307)
来源:厦门税局
日期:2019.3.7
往期精彩回顾:
1、残疾人个税减免
问:残疾人已有到税务局备案,可减免个税。厦门市具体规定对残疾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是怎样;全免吗?还是减征有个幅度?
答:我市对于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劳动所得,可以减征90%的税款(即减免税款金额为应纳税额的90%)。
税乎网注——力度空前,但未找到原文,有知道线索的朋友,感谢提供文件,谢谢支持!
2、未达起征点的劳务报酬所得
问:我司聘请兼职人员,支付劳务报酬,每人支付500元(未达到劳务报酬起征点),请问我司是否需要代为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支付的兼职人员费用,是否可根据银行支付凭证等资料,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因此,你司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单位接受个人提供的服务,如果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为非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发票(包括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体检个税
问: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负担,该笔费用是否要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答:除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安排的体检外,由雇佣单位承担的体检费用,应并入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问:公司于今年2月成立,3月申报纳税 还需要申报 印花税营业账簿(如现金日记账等)按件5元申报吗?还有权力许可证件照( 营业执照的 ) 印花税吗? 营业执照正副本算1件 还是2件?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应备案,备案时应提供《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营业执照按“权利许可证照”缴纳印花税。现在变更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仍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12.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
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5、个人出租住宅如何纳税
问:在厦门市,个人名下的住宅出租的租金收入,要怎么交税?是否按照一个综合税率简易征收?还是按照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分别计算?
答:私房出租是按不同的税种分别计征税款的。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请查看网站“办税服务-我要辅助-税费计算器-私房出租税收计算-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
6、持股期限起算时点(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
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件,“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关于原始股东持股期限起算时点是指个人取得初始股权登记之日吗?假设公司股份改制日期是2018年6月5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初始股权登记名册清单中的取得时间也为2018年6月5日,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2月3日,持股期限起算时点是指2018年6月5日还是2019年2月3日。以上,烦请释疑,谢谢。
答:持股日期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
例如,李某于2015年1月8日买入上市公司A的股票,持有至2015年2月8日当日卖出,则持有一个月,2月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一个月以上;2016年1月8日当日卖出,持有一年,2016年1月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1年以上。
7、出租不动产房产税减半
问:请问今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收入,是否可以按照厦财税(2019)1号文规定,享受房产税减半征收优惠(即12%*50%)?
答: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属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可减按50%征收。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可减按5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