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部队转业人员社保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08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单位经办人,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有一员工属于军队转业人员,但他想在我们单位交社保,他想交的有四种险种:养老、工伤、生育、医疗。我查看了相关政策,部队转业人员需要交的险种有养老、工伤、生育这三种,如果他想多交一种“医疗”是否可行?请问这如何办理?需要本人前往柜面还是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面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函》(厦人社函〔2018〕148号)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已就业的,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此类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时人员身份选择本市职工。参加的险种:除基本医疗保险(军转中心代缴)外的三个险种,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无需缴交失业保险。因此,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是由军转中心代缴,鉴于此类人员已在军转中心参加了医疗保险,因此,只能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 》到柜台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需先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hrss.xm.gov.cn)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