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扣费
留言时间:2020-06-29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20年6月 未成年人医保为什么还没扣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0〕76号),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360元。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卡从新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起正常使用,我局将于6月24日起开始征收2020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有关参保人员于6月底前完成缴费;办理了一卡通委托代扣的参保人员,需确保在代扣银行账户内存足款项。为照顾6月份因特殊原因未扣款成功的缴费人,我局将于7月份继续补扣。 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从6月24日起由系统随机发送扣费,您只需在扣款期间存足款项即可。在系统未发送扣费前,您也可以手机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查询”,用银联缴费功能自行在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