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市税务局: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问:1、小规模能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我司能要求对方开普票吗?3、若接收了增值税专票无法认证会产生滞留票风险,对我司又何影响?

厦门市税务局: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问:1、小规模能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我司能要求对方开普票吗?3、若接收了增值税专票无法认证会产生滞留票风险,对我司又何影响?

发票

留言时间:2020-05-08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问:1、小规模能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我司能要求对方开普票吗?3、若接收了增值税专票无法认证会产生滞留票风险,对我司又何影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问题所述情况,没有文件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受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建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