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印花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4-0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非常感谢对以下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1:慈善组织成立时,由发起人提供的捐赠款作为原始基金属不属于注册资金?(虽然此笔捐赠款在慈善组织登记证书上体现为注册资金)。
问题2:如果作为注册资金是否需要按照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
问题3:慈善组织以公益捐赠为目的而购买商品,签订购销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后端的捐赠协议可以不缴纳,但前端的购买合同是否需要)
问题4:慈善组织在运营期间,如慈善网站建设等,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