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已退休的员工,公司重新返聘,请问该退休员工能在工资中继续扣除各种专项扣除加附么?
日期:2019-12-03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求就可以享受。详情可以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国务院)和《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