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纳税额低于一元
留言时间:2020-09-08
咨询对象
深圳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想问一下:印花税应纳税额低于一元,是否需要缴纳?有什么文件依据?谢谢答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