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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对标国际 深港协作 打造前海和深圳的“两范”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提案!深税函〔2019〕376号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90044号会办意见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深税函〔2019〕376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90044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财政局:

贵局主办的张展豪、鲍晓晨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标国际 深港协作 打造前海和深圳的“两范”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提案》(第20190044号)收悉。其中“成立粤港澳会计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由前海管理局、市财政委、市税务局等政府部门及港澳深的会计行业公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专家组成,统筹协调大湾区会计行业发展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形成会计国际化的前海模式,积累成功经验并推广至整个大湾区,缔造‘两范’新标杆”的建议和我局职能相关。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践中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为准,同时将积极配合贵局会计行业发展指导相关工作,助力打造前海和深圳的“两范”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承办     办公室2019年5月17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深税函〔2019〕32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047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900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提案第三条“切实降低社保费率,减轻民营经济用工成本”建议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目前深圳市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暂未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因此,本提案所提及“切实降低社保费率,减轻民营经济用工成本”的相关措施暂不由我局负责。

对于已纳入我局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我局严格按照最新下调后的社会保险费率进行征收。

二、关于提案第七条“加强市场规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议的意见

(一)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方面

我局坚持“打击不法就是保护合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让“假企业”“假出口”无处遁形,为合法经营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保驾护航,助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局以虚开骗税大案要案查处、综合整治工作及扫黑除恶斗争为重点,全力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稽查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打骗打虚震慑威力更加凸显。2018年打虚打骗成果位列全国前列,成功查处“鹰击1号”“海啸2号”“海啸3号”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抓捕犯罪嫌疑人165名,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160余万份,骗税挽损19.7亿元;坚持重拳打击虚开骗税,助力改善税收秩序,深圳打虚打骗形势逐步好转,全市源头虚开企业占比呈下降趋势;进一步加强宣传声势,“海啸1号”“鹰击1号”专案被央视多个频道、人民网、新华网、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等3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100余次,社会反响强烈,震慑作用十分明显。另一方面,综合整治工作及扫黑除恶斗争卓有成效。2018年共组织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医药行业、股权转让核查等12项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全国和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排查各类涉税线索3千余条,受到市扫黑办和督导组的肯定,

2019年,我局继续聚焦打击重点,切实发挥尖刀作用。重点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继续落实四部委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继续发挥部门合作优势,强化大数据应用分析,开展多波次打击,保持打虚打骗高压态势。提高打虚打骗工作质效。对有实实在在挽损价值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同时,结合打虚打骗专项工作,综合整治发票违法行为。开展部分高风险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深圳地区行业和区域特点组织开展本市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全国和省级两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有效促进堵漏增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打虚打骗、行业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继续搜集扫黑除恶线索,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发挥好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用。强化稽查宣传工作。创新外部新闻报道,精心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网站等新媒体,特别是中央媒体,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扩大稽查打击声威。

(二)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征信制度方面

1.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近年来,我局把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内外结合,全力推进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一是从“依法定性、程序规范、录入及时、数据准确”四个关键事项入手,建立多级复核机制,把好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源头,夯实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数据基础。二是加强单位协作,形成黑名单内部管理和惩戒协作机制。三是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凝聚我市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合力。早在2015年,我局就率先联合市发改委起草并完成我市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2017年完成备忘录的优化升级,我市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部门从17个增加到29个,惩戒措施从17条增加到27条,实现了惩戒部门和措施的双扩围,为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四是依法做好黑名单撤出公布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知错立改”,推进税收信用修复。

2018年,我局录入税收黑名单1917户,已全部实施D级纳税人评定,其中对外公布并推送联合惩戒1897件。相关单位根据我局提供的税收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不予资助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限制申请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检验检疫扣除信用分数等惩戒措施,有力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2018年,全市共有34户企业因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原因,被依法免于公布或撤出公布,有效实现了税收信用修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纵深发展,推动构建“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的信用奖惩大格局,不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2.纳税信用评价。我局持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纳税方面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税务差异化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对守信纳税人提供便捷办税渠道,对失信纳税人强化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完善“银税互动”工作平台,为守信纳税人提供免费的获取银行贷款融资支持的渠道,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通过上述工作内容,我局着重引导企业诚信纳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珍视自身信用资产,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关于提案第九条“完善行政执法规范,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议的意见

(一)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

我局坚持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努力杜绝不规范执法的情形。目前税务稽查系统各单位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初步搭建了由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数据安全管理软件、稽查指挥视音频管理平台四部分组成的稽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项目,初步建成了集现场执法记录与后台执法支持、指挥于一体的电子执法系统,实现对一线执法行为的办案监控、实时指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

(二)转变执法观念方面

我局持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推行以风险为导向的选案模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民生热点,加强我局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务稽查选案工作,通过指标模型等分析方式提高选案精准度,强化稽查工作质效,坚决落实“无风险不检查”。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每年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不搞区别对待;每年按要求开展税务总局和市局两级随机抽查工作,并以风险为导向,在事先与征管部门及大企业管理部门比对确认的基础上,分析确定重点稽查对象,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户执法信息化管理。为响应“互联网+税务”的号召,深圳税务系统于2018年5月在全市正式启用“进户执法备案系统”。该系统是全国税务系统首个进户执法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无审批不进户”的要求,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该系统引入手机移动办公形式,记录执法过程更加高效便捷,实现了进户执法全过程痕迹化管理;通过查询前期进户记录,合理安排进户计划,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进户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促使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政意识,避免“任性执法”,降低自身执法风险。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方面

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方面,我局积极举办各种专项培训,将各项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的选拔用人机制,严把德才标准,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知人、识人、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富有特色的招录体系,通过高校宣讲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互动,吸引985、211等高校优秀学子加入执法队伍。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方面,牵头统一全市稽查工作执法标准、税务处理处罚尺度等,不定期在内部行政管理平台发布稽查业务操作指引,对具体业务问题处理进行统一;每半年,市局稽查局对3个跨区稽查局的案件查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法规依据、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稽查档案进行案卷评查;市局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对各类税务稽查案件编写检查指引,下发各稽查局在实际工作中参照实施。

(四)优化执法绩效考核指标方面

进一步优化稽查系统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合理编制考评指标。设计符合稽查工作实际、考核稽查全流程业务工作、扎实提升执法效果绩效考评指标,充分体现绩效管理导向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承办    办公室2019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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