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关注!已认证的发票还能退回吗

深圳市税务局:关注!已认证的发票还能退回吗

已认证的发票还能退回吗

留言时间:2020-08-07

咨询对象

深圳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已经把专票认证抵扣了,现在又退货了一部分,对方要求我司将发票退回,请问可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