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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自然人出租房产怎么代开增值税发票?

自然人出租房产怎么代开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市房屋租赁委托代征单位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可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在街道办或者“深圳税务服务号”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停止代开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办税大厅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票和普通发票(纸质版)。

个人房屋租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两种渠道:

(一)微信端:纳税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缴税申请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

(二)在各区局有代征街道办的窗口办理:纳税人在街道办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缴款完成获得电子缴款凭证后,可扫描开票二维码自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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