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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餐饮发票报销时是否需要带上菜单明细?

餐饮发票报销时是否需要带上菜单明细?

留言时间:2021-03-02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公司报销要求餐饮票要附上对应的明细清单,请问这个是否在税务上是需要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3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税务目前并无强制要求公司报销餐饮票时必须要附上对应菜单菜谱明细清单。企业的报销要求具体请参考企业的相关报销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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