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0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1.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在是否有效?
2.增值税年度汇算清缴模式下,月度预缴的增值税是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3.年末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会计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与您取得联系,您若对此仍有疑问,您可以根据查询编号拨打12366查询工单流转情况或者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