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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 建筑施工企业未施工先开专票,收入何时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未施工先开专票,收入何时确认

留言时间:2019-12-17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未施工先开专票,增值税在开票当期申报纳税,收入何时确认,所得税如何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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