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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10-25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根据国税函〔2008〕726号文件,在营业税政策规定下,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而在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下,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附件

国税函〔2008〕726号关于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docx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 财税〔2016〕36号 附件2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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