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职工福利又用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根据上述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况仅指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我们公司餐厅既有职工福利,又有办公人员办公(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餐厅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9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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