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错普通劳务费多扣税款退返》回复的回复
留言时间:2020-12-30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平台体现国家形象,满寄托希望在平台留言,是民众有问题需求解决不了才求助的,得到的回复是似问非答,定式的惯例解释语言,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偶尔输错数据多扣税款,这个事情很正常,不正常的是迟迟得不到满意解决,甚解决无门。确实有些失望,仍希望得到解决。附上次留言及得到的答复截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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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3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事项名称:误收多缴退抵税,业务描述: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材料: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