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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陕财办综﹝2019﹞25号陕西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税率

陕西省地方水利基金2021年税率

留言时间:2020-12-23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陕西省地方水利基金2021年税率是否有变化,我之前在税务局网站上好像注意到有相关文件,但是现在找不到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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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财办综﹝2019﹞25号:一、降费范围和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境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5‰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其中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3‰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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