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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财税〔2016〕52号中的“个人”或者“本人”?

国家拨给企业的研发经费由医院代收,再转交给该企业。现医院要求企业开具发票,根据纳税人反映税控系统里有显示未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根据财税〔2016〕52号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在(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上述文件中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文件中的“个人”或者“本人”?

日期:2020.12.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

 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文件中的“个人”或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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