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环节所需资料不统一、手续繁琐,让纳税人多趟前往税务局办事
留言时间:2020-12-0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前往西安市碑林区、高新区、长安区、新城区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发现各个区需要的资料五花八门,不统一。且税务大厅办税人员不负责任,不让纳税人一次性准备好资料,第一次前往大厅跟办税人员确认好资料后,第二次前往大厅版税人员又说资料不全不对,需要再准备。浪费时间。具体为:
1、前往碑林区大厅版税时,提前打电话咨询过要准备哪些资料,前往大厅后,办税人员说资料不全要重新打印,在现场打印好之后又说资料不全还需要打印,折腾好几次,花费两三个小时才弄好资料,本半个小时就能办完的业务,不仅浪费办税人的时间,还浪费纳税人的时间
2、前往高新区大厅版税前,已前往长安区大厅办完了,我拿着跟长安区一样的资料去高新区,高新区说这一套资料不行,还需要准备别的资料,我按照要求准备好了之后第二次前往大厅,大厅办税人员又说资料不全,需要再重新准备资料。
为何税务局不能在电子税务局发布退税所需资料,放上电子版,纳税人自行下载准备完资料后前往大厅,做到真正跑一趟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费。所需办理材料: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3.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
您可根据上述资料,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如您对前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提意见建议,或者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主管部门反映,我们会根据您反映的具体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上级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并联系您告知相关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