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留言时间:2020-09-15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生产五氧化二钒的企业,从上游企业购进钢渣(含钒),萃取生产成偏钒酸铵,再高温灼烧生产成五氧化二钒,最终挤压成片钒。请问该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资源税(考虑新旧政策),如果要缴纳该如何征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16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若您企业外购钢渣提炼钒矿,提炼后销售钒矿,不征资源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