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销售货物开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14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电商平台上进行货物销售,因为销售方收到的款项是通过电商平台代收的,但是销售方应当向实际购买方开具发票,基层税务因此提出“三流不一致可能存在虚开”因此要求我们不得直接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是否合理?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平台为代收款项,则由销售方开具发票。如平台为转售货物,则由平台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