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移动开具的发票信息错误
留言时间:2019-12-12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在临汾办理的移动手机号,在网上缴费后通过移动APP开具发票,开出来的发票中,购买方电话写的不是公司登记的座机(如附件所示),而是我的手机号,请问这张发票有效吗?能否用于报销?
附件
111.png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3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如实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