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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出口退税品名问题

09-30 出口退税品名问题 我要评论

出口退税品名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27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我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品名较长,报关单上品名写不下,超出部分写在报关单备注栏里,这样会影响我司进行出口退税操作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出口业务时,备注栏应备注“出口”字样,备注出口合同号、提单号、出口额(外币成交价FOB价)、币别、汇率。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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