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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需要交纳契税吗?子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么?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留言时间:2019-08-15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有房产土地),母公司需要交纳契税吗?子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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