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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07-17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准备将现有部分房产和土地进行评估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按评估增值后的价值缴纳房产税?计算依据是什么?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地税三字〔1998〕第9号)第五条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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