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三项经费计算限额的依据
留言时间:2020-06-25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国税函2009年3号文件中,工资薪金中包括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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