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证的房产被拍卖,还需要缴纳契税吗?
留言时间:2020-06-04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因企业经济纠份,A企业未办证的房产被法院裁定给B企业,未办证的房产未缴纳契税,A企业还需要补交这部分契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