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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疫情期间党员捐赠的党费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疫情期间,党员捐赠的党费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留言时间:2020-05-15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疫情期间,党员捐赠的党费取得了党组织的捐赠收据,是否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在计算个税时进行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可以扣除。党员捐款的票据也有一些是中组部直接开出捐款收据,该收据可以作为捐赠凭据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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