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党员捐赠的党费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留言时间:2020-05-15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疫情期间,党员捐赠的党费取得了党组织的捐赠收据,是否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在计算个税时进行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可以扣除。党员捐款的票据也有一些是中组部直接开出捐款收据,该收据可以作为捐赠凭据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