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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吗?

企业所得税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吗?

留言时间:2020-05-12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成功,税款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税发〔2020〕8号)(二十二)依法办理延期缴纳。对疫情防护用品和救援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转报。

   18.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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