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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首次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后,不少大企业还想续约——续签vs首签:程序相似,要求更高

首次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后,不少大企业还想续约——续签vs首签:程序相似,要求更高

2021年02月19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8        作者:王绍荣 本报记者 虞立教

农历牛年春节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相继与娃哈哈集团、万向钱潮、韩泰轮胎、卫星石化和三花智控等9家大企业集团续签税收遵从合作协议(以下称“税收遵从协议”)。从2013年至今,浙江省税务局已经同26家大企业签订了税收遵从协议,目前仍在协议期内的有23家,其中有16家企业至少续签过1次。

那么,是不是只要企业提出了续签税收遵从协议的要约,税务机关都会答应呢?并不是。大企业与税务机关续签税收遵从协议,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和首次签署税收遵从协议相比,企业要想成功续签协议,需要满足更高的要求。

在浙江,税收遵从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两年,有续签意向的大企业应当在协议期满当年,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续签申请。续签企业与首签企业使用的协议文本条款一致,签约流程也相同,包括签订申请、遵从评价、集中论证、回访磋商、签订协议和履约保障。但是,相比较而言,在遵从评价环节和集中论证环节,对续签企业的要求会更高一些。

比如,在遵从评价环节,对首签企业的评价,税务机关更强调全面性,而对续签企业来说,税务机关会着重关注其上一次遵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行业特殊性问题和签约期内发生的新问题。在集中论证环节,税务机关不仅关注续签企业在遵从评价后的反馈完善情况,而且会关注企业的履约情况。总体来说,税务机关对续签企业的评价,是以上一轮遵从评价为起点,重点关注两年来企业税法遵从的改善提升和履约情况,对续签企业的税法遵从情况和税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这一点,新凤鸣集团财税负责人深有体会。在该负责人看来,税收遵从协议的续签过程,也是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的过程。新凤鸣集团于2018年首次签约,并正式设立了与财务管理部平级的税务管理部,提升了税务管理在集团内的话语权。在新凤鸣集团提出续签税收遵从协议的要约后,税务机关认真梳理了相关资料,发现新凤鸣集团虽然设立了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但是岗位设置存在问题,部分税务岗位人员有兼职情况。对此,税务机关建议企业重新划分税务管理部门分工,明确职责。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的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岗位人员岗责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完善了内部管理,并顺利续签税收遵从协议。

浙江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葛向红表示,对于大企业而言,签订税收遵从协议不代表遵从工作的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企业需要不断改进自身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提升纳税遵从水平,以满足续签税收遵从协议的要求。“有一家大企业在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后,管理层没有重视税务机关的建议,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与企业经营规模不匹配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最终未能通过续签评价。”葛向红说。

在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方面,连续三次续签税收遵从协议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验很值得借鉴。据万向钱潮的总经理李平一介绍,首次签约后,企业便成立了税务风险管理小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独立设置税务部,还通过信息化手段持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在过去的6年里,万向钱潮持续建立健全SA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和中央财务系统,不断完善税务风险预警模块,基本实现对下属成员企业的统一集中管理,进一步带动整个钱潮集团都按照签约企业的标准来开展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建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企业在履约期间,出现纳税信用级别C级(含)以下、未按协议约定向税务机关报告重大涉税事项等情况,或者存在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不遵从税法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不受理企业的续签申请。葛向红建议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关注税务处理的合规性,提高税法遵从意识,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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