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55号(商贸旅游类129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关税函〔2017〕29号
许汉忠等2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提高国内免税专营市场化水平,内地与香港的免税行业互相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免税品免掉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等中央税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免税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诚如你们所提出的,免税品销售业务具有“专营”性质,而非完全竞争,有别于一般性意义上的商业。例如,在免税业发达的国家,德国的免税店主要由汉娜曼免税集团经营,韩国的免税店主要由新罗、乐天两家公司经营,泰国的免税店由泰国王权公司独家经营,美国陆地边境免税店由美国免税集团独家经营。
与国际惯例一样,内地也对免税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2000年初,内地对免税业和相关政策进行了统一规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财外字〔2000〕1号)规定,对免税业实行国家垄断、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2016年2月,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规定: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同时对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放开经营免税店的地域和类别限制,准予这些企业平等竞标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权。
近年来,内地免税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和提升,内地免税品经营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出去”也取得一定成效。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在澳门和台湾地区成立分公司,成功开设金门岛免税店、外轮供应业务。2013年,中国免税品集团(柬埔寨)公司成立后,现已成功开设吴哥、西哈努克港、金边等三家免税店。今年4月,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拉格代尔旅游零售(LTR)的合资公司又中标了香港国际机场烟酒产品经营牌照。根据Generation统计,2015年全球免税行业销售额约为598亿美元,中国免税业销售额达46亿美元,仅次于韩国位居全球第二。
内地与香港在税收体制上有较大差异。香港作为自由港,对几乎所有商品实施零关税,免税店和其他商店的税负相差不多,这在全世界也不多见。而内地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免除了上述税收,在内地经营免税店具有较高利润。为公平税制,保证国家利益,在研究免税业发展时,要统筹平衡免税品和有税品两个市场,避免冲击国内产业和商业零售市场,内地一直对免税品经营资质进行严格管理。鉴此,现阶段不宜全面开放内地免税专营市场。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