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中国税务报:国家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 未来深圳国际税收有哪些看点

中国税务报:国家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 未来深圳国际税收有哪些看点

国家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 未来深圳国际税收有哪些看点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次:05        作者:周炎元 庄楚锐 本报记者 陈俊峰 邹国金

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深圳市隆重举行。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1981年,深圳发出中国大陆第一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深圳的国际税收工作由此开始起步。在这40年间,深圳的国际税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先行示范”的跨越,创造了国际税收工作的“深圳样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深圳在全新的起点上,肩负起了新的历史使命。那么,未来深圳国际税收改革将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看点呢?

回顾40年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坚持创新,特别是坚持制度创新,是深圳国际税收改革的重点。推出非居民多税种综合申报,对外支付税收备案、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实行“秒办”,建立“走出去”企业高级联络人机制……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的落地,既为“引进来”企业创造了公平规范、包容确定的投资经营环境,也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防范了海外涉税风险、解决了境外涉税争端,从而让“引进来”更有吸引力、“走出去”更具竞争力。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7月,深圳实际使用外资近49亿美元,逆势增长12.8%;“走出去”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对外投资存量达到1450.83亿美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

《方案》对深圳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并明确提出了三个阶段的主要目标。这就要求深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必须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把握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的历史机遇,持续坚持“深圳样本”背后的制度创新精神,以“制度+科技”为创新着力点,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深圳国际税收战略性和引领性改革。

——探索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方案》提出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对此,有必要优化跨境税收政策,研究推动当前跨境重组、间接股权转让等文件修改,适当扩大特殊性税务重组范围,为跨境资本自由流动提供便利;有必要研究鼓励国际资本、私募基金参与深圳资本市场的优惠政策,研究试点促进投融资、服务贸易便利和促进境外来华办学、办医、科创的非居民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应当结合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的新发展,研究制定国内政策调整预案,积极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

——积极营造国际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方案》明确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这一目标看,国际税收管理需要以制度创新为引领,构建简约、规范、确定、可预期的跨境税收管理制度。因此,有必要探索实施事先裁定、单边简易预约定价等制度,促进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实施与要素自由流动、数字经济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相适应的税收管理机制,研究试点取消服务贸易等项目下的税务支付备案,营造有利于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人才自由流动的税收营商环境。

——努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平台。《方案》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随着深圳未来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有必要在部门数据共享共治的基础上,探索涉税数据的保护与利用新机制,同时整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跨境利润水平监控,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国际税收风险管理中的运用,推动国际税收服务智慧化、网络化和无纸化,以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赋能”。

——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制协调与征管协作。结合《方案》提到的推动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协调合作等内容看,有必要积极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制协调与征管协作机制,研究完善并落实好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推动大湾区内地9市税收一体化,加快涉税业务整合、涉税事项“一网通办”“跨区通办”和税收大数据共享共用,从而为企业和个人融入深圳发展战略、分享深圳发展红利提供更广阔的机遇。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