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卷烟生产(含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分类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卷烟生产(含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分类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卷烟生产(含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分类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