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规定:
“......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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