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对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如何征收印花税?
发布日期:2014-01-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号)第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对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组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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