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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说的“销项税额”的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说的“销项税额”的含义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9-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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