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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的变更和撤回

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的变更和撤回

2020年03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的变更和撤回

1.如何办理备案变更。已办理备案的研发机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

2.如何办理撤回。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外资研发中心在退税资格复审前,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研发机构的条件,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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