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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网:这起抗税案中,扣押的财产能否得到司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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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抗税案中,扣押的财产能否得到司法赔偿?

日期:2020年03月03日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中显示,2018年2月,申诉人付仲琴、唐胜尧以刑事违法扣押为由向甘肃景泰县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该院于2018年4月26日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于是,付唐二人向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未果,后二人又向白银中院,甘肃省高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这起案件中的当事人接二连三地申诉,究竟为何事呢?

申诉人付仲琴、唐胜尧对白银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向甘肃省高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其申诉事项为:1.依法撤销白银中院赔偿委员会(2018)甘04委赔5号决定。2.赔偿义务机关依法退回非法扣押财产91856.48元,并支付利息共计260405.72元。其主要理由为:1.1992年税务机关以库存积压的数量,预计营业利润,并以倒退的方式平均计算税款,属于严重违法。景泰县检察院按照付仲琴、唐胜尧进货量收取了超出固定税率的营业税,该做法严重违法。2.税务机关按照所谓的倒推法来确定抗税、偷税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付仲琴、唐胜尧申诉的退还非法扣押其财产并支付利息等理由能成否成立呢?请关注以下案件详情。

链接:

付仲琴、唐胜尧与景泰县人民检察院、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赔偿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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