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报系统增值税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19-06-13
咨询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三的时候,填写了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进项税数据,表中合计数怎么不能累加呢?加上旅客运输进项税合计应为7233.44
附件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png
答复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1.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