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向员工租赁汽车
日期:2019-05-21
来源:宁波市税务局
问:您好,我公司向员工租赁汽车签订协议规定每月400元,并每月支付一次;
我的问题:
1、企业所得税列支,是否需要开具租赁发票?
2、员工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1、要以合同总支付金额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般以一年租金开具一次发票。
2、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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