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20-01-02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退伍军人退役后,自己开了个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两年后,个体工商户关门,然而去一家企业打工,请问,三年税收优惠政策,剩下的一年企业可否享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9
答复内容
1.19下午16:30已致电纳税人告知法规处意见:建议采纳货物和劳务税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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