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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消防工程款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消防工程款

留言时间:2019-11-08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物业管理公司,向租户收取二次消防工程款,包含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等,是否属于技术服务适用增值税6%?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8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具体业务适用的税目、税率需要您的主管税务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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