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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抽查38户!关于2021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索引号 01151231-9/2021-02500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1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1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稽查局及自治区局指定的稽查部门对抽取对象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现予公布(检查结果情况由负责实施检查的稽查局予以公开)。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抽查项目: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抽查方式: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抽查户数:38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18年度-2020年度

  检查方式:自查及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各类涉税事项

  人员选派:实施检查的稽查部门随机或竞标选派检查人员

2021年6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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