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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汽车租赁代开发票事宜

汽车租赁代开发票事宜

留言时间:2021-08-31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汽车租赁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额度限制?是否必须本人前去开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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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3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若您咨询的是自然人出租车辆申请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如下资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按真实业务开具,自然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未限制金额,为了避免信息冒用,建议出租方本人携带有关资料申请代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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