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允许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办理税务变更建议(第093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8 11:10 来源:沈阳市税务局
沈长征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允许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办理税务变更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及时向省局、总局报告。目前,您的建议已被采纳,并已实施,即个体工商业户实名采集范围扩大为个体工商业业主以外的其他办税人员,现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支持个体工商户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税务变更事项。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周莹 电话:22563360)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