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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公司电子平台给消费者返现金,交税如何确认收入

公司电子平台给消费者返现金,交税如何确认收入

留言时间:2020-10-15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公司电子平台上都是个人消费,消费者达到一定额度可以返现金给消费者,这种情况如果交税的话如何确认收入,返现金的部分可以冲收入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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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5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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