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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老师,请问新成立企业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老师,请问新成立企业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日期:2020.8.20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老师,请问新成立企业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2020-08-20 10:26:54]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任丽娜]: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8号公告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能否享受该政策与企业成立时间无关。所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可以享受8号公告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08-20 1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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