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请问,我是银行下属一个支行,平时社保缴费在总行,其他税费如工会经费、残保金和房产、土地由我支行自行申报,而支行人数不足30人(我们总行整体超过30人)是否享受暂免残保金政策?
内容
请问,我是银行下属一个支行,平时社保缴费在总行,其他税费如工会经费、残保金和房产、土地由我支行自行申报,而支行人数不足30人(我们总行整体超过30人)是否享受暂免残保金政策?
办件编号 LYHF20200807 提交时间 2020-08-0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局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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