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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时间到契税的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时间到契税的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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