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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问题

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问题

留言时间:2020-06-05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属于《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行业,具体业务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回收利用,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暂时没有针对关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行业的关于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税收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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